施彩珍
  本報訊(通訊員施彩珍)近年來,福建省漳州市檢察院在辦理公訴案件時,運用命案必達、懷疑必核、鑒定必審、疑難必商、來源必查的“五必”工作法,強化對證據的專業化、精細化審查,有效地保證辦案質量。2013年至今,該院對辦理的58起命案均復勘現場,糾正現場勘查筆錄不規範及錯誤6件,1起通過復堪現場認為證據不足作存疑不訴處理,共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案件16件,提出補查建議359條。  (原標題:“五必”工作法確保辦案質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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